台州农村土地股份制有关政策 什么是“农村土地股份制”

时间:2024-03-28 16:44:30 浏览量:52976

台州农村土地股份制有关政策 什么是“农村土地股份制”?

什么是“农村土地股份制”?

土地股份制: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(村民小组)为单位,通过全面丈量土地、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,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。

通过股份制改造,一方面,将土地价值资产量化为股权,均等地分配给每个农民,使农户成为土地所有者,完成农民集体的所有权量化的任务.

另一方面,将农民所有的土地实体资产的经营权交给集体经济组织,使其成为土地的经营者,负责土地的经营活动,从而形成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农户个体所有的新双层产权制度。

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,大体有三种:单股权(基本股权)两档次和多股权(基本股、承包权股、贡献股)多档次。

扩展资料:
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,是促进农村发展,解决农村各类矛盾和问题,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成功之路。

把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,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为突破口,大胆创新,创造性实行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模式,有效破解了制约发展的瓶颈,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。

农村实行土地经营权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?

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,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,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。

这个股份制改革是个新鲜事,目前已经在多个地方试行,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巨额的农村集体财产能增值,按照“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保护严格、流转顺畅”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,从实际出发,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度的改革和探索。

在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以后,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,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,将集体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而对非经营性资产,则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股份合作机制,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。